Friday, March 14, 2008

警察打人! 立委濫權!


記得二十年前台灣社會運動剛成型的時候,在抗爭上最常使用的大絕招,就是忽然大喊警察打人然後痛苦的躺在地上抽動。鏡頭前面,攝影機一開,警察打人一喊,一瞬間衝撞的人群變成了威權的受害者,一瞬間警察從維護治安的公僕變成了欺壓民眾的流氓,電視台保證會在中午吃飯的時間讓遊行失控的新聞上電視。

後來到了國外,看到警察個個人高馬大,腰上掛著槍,隨時揣著警棍等著打人的嘴臉,才知道民主發展跟警察打不打人沒有關係。

二十年後,台灣的警察已經不再是衝撞威權的靶子,也不再是集會遊行時第一個被咒罵的人。今日台灣人民真正拿到了權力,並且把它託付給了立委。想要上電視,喊警察打人已經不流行了。堵立委的電梯,喊立委濫權比較有效。

No comments: